2022年,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将重点抓好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坚决做好环境风险管控等5个方面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这是记者从8月18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根据发布会上公布的《2021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7天,占比73.2%,同比增加20天;重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2天。
同时,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1年,全市1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沧州市2021年地表水水质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为优良;5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为优良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今年,沧州市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控环境风险,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沧州”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细化碳减排目标。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继续抓好锅炉达标管控、工业窑炉综合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强散煤、扬尘污染、禁燃禁放禁烧管控等工作。
强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统筹城镇、农村、工业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等涉水单位工艺提标或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初期雨水应急收集治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一河一县一工程”建设。
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动态更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信息系统。完成30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覆盖剩余305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扎实开展各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执法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对企业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监管。
坚决做好环境风险管控。做好医废处置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沧州市危险废物智能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市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应急救援和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