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8次会议上指出:“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把创建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好,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为抓手,确保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自治区主席咸辉在会上强调:“食品药品安全非常重要,要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去认识和研究加强监管工作。”
2020年8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对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计划用3年时间,将该区建成“以落实‘四个最严’为引领,以互联网智能监管为支撑,以提升保障水平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区”。10月27日,自治区召开了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牵头抓总,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一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将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8个部分、31项评价项目、58条验收细则。二是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总体要求、宣传重点、宣传方式、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推动各级各地积极开展全域创建宣传。三是制定了《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实施方案》,按照不少于5批次/千人的目标,计划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6万批次。四是联合教育部门下发了《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五是制定出台了《宁夏“明厨亮灶”暨智慧食安建设评定规范》(DB64/T 1763-2020),该规范是宁夏制定出台的首个“明厨亮灶”智慧食安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也是全国首个发布“明厨亮灶”暨智慧食安建设评价标准的省份。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市、县(区)高度重视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精心部署,强化措施,宣传声势不断增强,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开展,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工作已完成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1700家,覆盖率达76%。
2021年4月23日,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赖蛟主持召开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会议确定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实施,全面规范、推进全域创建工作开展,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