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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综合监管机制。
意见中明确在流通环节强化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为重点,逐步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农批市场开办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检查、报告等义务,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切实保障首都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食品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