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第二批食品快检产品评价验证结果通过名单。按照要求,食品快检产品应在通过名单中采购和使用,对未通过评价验证的食品快检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或不得采购。

受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作为食品快检产品评价验证机构,具体承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快检产品评价验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快检产品评价验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旨在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科学采购使用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规范食品快检工作,保证食品快检结果准确有效。

据悉,本年度食品快检产品评价验证结果自2021年11月1日发布之日起计,有效期一年。

(顶端新闻·河南市场监管周报记者胡炳俊通讯员余文韬 责任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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