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自然资源系统落实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许可责任,从源头上排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区在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做好地灾防范、优化农房选址建设、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等方面提出实施方案。要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摸排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周边、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对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未取得规划许可、位于地灾风险隐患点的,区分情况分类整治;按照“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开展地灾隐患风险识别,将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纳入全区地灾风险调查评价数据库,做好山区农村切坡建房管控,将其纳入监测预报系统;强化农房规划核验,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规范审查、核发农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求验收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新的地灾风险隐患、是否落实相应防灾措施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或规划手续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