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30号食品抽检通告,抽检的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0类食品968批次样品中,有2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这些果蔬检出农残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果蔬检出农残超标问题。其中,有3批次豇豆,分别为: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保合农贸市场邓春林销售的豇豆、沙坪坝区志仁超市销售的豇豆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华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检出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豇豆中克百威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水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还有,2批次韭菜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涪陵区宜金昇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检出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渝中区西三街10附一层绿优鲜4区1、2号苏金琴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啶虫脒又称莫比朗,是一种新型杀虫剂,可用于防治水稻、蔬菜、果树、茶树的蚜虫、飞虱、蓟马及鳞翅目等害虫。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还有2批次水果不合格,分别为:北碚区长恒副食店销售的云南沃柑检出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余登科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三唑磷在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长寿区余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胡萝卜检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璧山区好润佳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苦瓜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姜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姜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巴南区黄诗梅副食店销售的姜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口县庙坝钟楼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生姜中镉的限量≤0.1mg/kg,铅的限量≤0.1mg/kg。姜中检出镉、铅超标,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铅元素的富集。

鲈鱼、白鲢、猪肉等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鲈鱼、白鲢、猪肉等9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冷链市场9A-023、024号杨文勇销售的猪肝;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兴科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鲈鱼。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猪肝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恩诺沙星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五氯酚酸钠不合格,分别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白云村农贸市场梅正元销售的白鲢、重庆润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宝鱼、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农贸市场内高益真销售的猪肉。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还有,2批次鸡肉检出不合格,分别为: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惠民菜市场24号摊位赵礼伦销售的鸡肉检出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国豪超市销售的土鸡肉检出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鸡肉中甲氧苄啶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0μg/kg,磺胺类(总量)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尼卡巴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μg/kg。

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清悦路分公司销售的草鱼(淡水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梨树湾店销售的冻猪大肠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白酒和1批次糕点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潼南区冯记纯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检出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固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欧德平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赵家桥酒厂生产的白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金德信食品厂生产的小麻花(糕点)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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