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我们拟废止《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传真:010-68979280。

4.电子邮箱:cangchu@lswz.gov.cn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邮政编码:10003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令 2017年第5号).pdf

2.关于废止《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的说明.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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