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食监食经〔2019〕64号)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河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bssp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关于《河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河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  河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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