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第一批)》,共计12起案件,涉及共享单车独家运营、限定体检机构等。
“为避免单车同行无序投放,控制城市车辆总数,甲方不再引进乙方以外的共享单车品牌。如有其他品牌的单车未经甲方许可就随意投放,甲方将联动相关部门进行车辆管控。”这是山东省滨州市城市管理局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1月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的内容,该协议有效期为5年。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滨州市城区独家共享单车经营企业,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共享助力车品牌进入该区域市场,排除、限制了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今年1月7日,滨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废止共享单车相关文件的公告》,决定废止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11月24日,湖南省衡阳县卫生健康局等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职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县保健委通过审核、考察,遴选出4家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作为承检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该县域外其他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参与的机会,妨碍了该县体检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3月10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衡阳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湖南省衡阳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撤销了上述文件,恢复了该县体检市场公平竞争。
其他案例包括: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法调查处理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调查处理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