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吃得是否安全一直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开学在即,春季气温回暖,常见肠道类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也会来“凑热闹”。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学校(含幼儿园)和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严守“食安十条”,打造“整洁厨房”,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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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含幼儿园)和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学校食堂及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开学供餐前3日内完成一次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自纠工作,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务必于开学供餐前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行供餐。开展大连市“整洁厨房”活动,在厨房重要部位全面张贴关键标准的“整洁厨房明白卡”,规范厨房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制度,严格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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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健康管理
开学供餐前,应及时召集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员工)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强调食品安全责任。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按照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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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或检修
开学供餐前,要专门对学校食堂内的冷冻冷藏、消毒保洁、蒸饭车、切菜机、和面机、视频监控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或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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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彻底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开学供餐前,对食品加工和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送餐车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须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受到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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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食品原料管理
对上学期留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销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对新学期采购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相关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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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确保热食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熟制后需要冷藏的,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4小时;再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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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食品贮存管理
加工后的成品与原料、半成品应分开存放,防止生熟、荤素交叉污染。散装食品使用密闭容器盛装,并在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需离地离墙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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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备餐管理
备餐前,对备餐间进行空气消毒,并尽量缩短备餐时间,同时做好成品的有效防护工作,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食品不超时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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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留样管理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全品种留样,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作好记录。每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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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饮用水管理
新学期要对饮水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能使用,开学前做好饮用水的水质检测。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市校园供餐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