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规范食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4月7日起,甘肃省崇信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食品批发户进行了专项检查。

严查主体资格。现场查验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经营期内,核准经营地址与实际地址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是否具备批发企业条件,是否索要上游进货单位资质证件,确保食品批发企业有资质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严查仓储场所。检查仓库存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阳光仓储”是否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条件管控,确保仓储场所卫生整洁、布局规范、食品分区分类、离地离墙存放、“三防措施”落实。

严查配送车辆。严格要求配送车辆按照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制度、统一承诺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纳入监管范围,统一悬挂“食品配送车辆标识牌”,落实专车专用,未登记备案的车辆严禁配送食品。

严查索证索票。检查批发企业批发企业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要求食品批发企业全部加入“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销售的产品一律出具“电子一票通”,做到票货同行、票货信息一致,发现未出具“电子一票通”的批发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食品销售“源头可溯、流向可查、去向可追”。

严查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食品批发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回收过期或临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切实强化食品流通源头监管。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食品批发企业11户,查获“三无”等不合格食品9袋,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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