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招聘广告:“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在招生!专业不限,只要懂写作。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在广告图样顶部还称,“中国饮料十强企业”“连续11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我从小喝到大的”。该广告于2021年4月30日被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处行政罚款共40万元。

该广告处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内容的广告,传递的是一种拜金的低俗婚恋观,误导社会价值导向,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另一个原因是当事人为介绍企业及产品,所利用互联网发布“中国饮料十强企业”“连续11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我从小喝到大的”等广告内容时,未标明颁发荣誉证书的机构、使用的统计资料出处、荣誉证书的获奖期限。

海南椰树

图片来源:微博@海南椰树集团

今年新广告仍保留违法内容,2022年4月12日发布新的广告,除了将原有广告词“肯定有美女帅哥追”改成“有前途、能致富”外,其他部分基本没有变化。依然保留了“中国饮料十强企业”“连续12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我从小喝到大的”等内容。

相关专家表示,用过期荣誉开展宣传涉嫌违法:使用23年前获得的“十强企业”荣誉称号,且不在广告中明示这项称号的来源和具体时间,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因为23年过去,市场环境、市场份额、消费结构乃至企业产品线都不一样了,这项称号和企业现在的市场地位、实力是否相称,消费者不得而知。所以广告应该更严谨,要明示这一荣誉称号的颁发单位、获得时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