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通知》(署发电〔2020〕1 号)和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以下简称“物防”专班)《关于紧急排查处置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通知》部署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召开市“物防”专班会议,连夜紧急部署并开展排查行动,根据海关提供的重点名单和“浙冷链”追溯系统相关信息,全面精准排查我市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产品。

截至11日18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现场排查经营单位349家,对29家经营单位的冻虾进行下架封存或劝导下架,共计22167.45kg,其中属于海关公告内的冻虾20662.65kg(包括浙江兴业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在宁波保税区冷库存放19136.7kg);海关公告外的冻虾1504.8kg。

同时,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协作,配合疾控部门对封存的冻虾、包装物、环境及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279批次,目前样品正在检测中,预计明天出具结果。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组织力量,持续开展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排查处置。

01

加紧排查

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滚动式排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配合进口商做好产品召回工作,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处置。

02

加强沟通

加强与卫健、海关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03

及时回应

及时向社会发布厄瓜多尔进口冻虾排查处置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产品召回分类处置

目前,海关总署已暂停受理相关企业进口申报并监督暂扣产品的退运等处理,对已进入市场的,通知进口商予以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督促经销商配合进口商做好停售并封存的冻南美白虾产品召回工作。下一步,对召回的和无法退运的冻南美白虾产品,将按有关要求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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