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文体旅游行业发展的通知》发布,从8个方面推动文体旅游行业恢复发展。其中提到,严格落实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文体旅游行业室内场所持续经营,鼓励户外体育旅游,有序恢复跨省游等。
通知提到,要坚持人民至上,因时因势不断优化文体旅游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文体旅游行业领域的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严格落实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坚决避免“层层加码”。
保障文体旅游行业室内场所持续经营。保障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以及其他文体旅游行业室内场所限流有序开放、持续经营。除市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限流经营措施不得“加码”。
各文体旅游场所应确保“场所码”在文体旅游行业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鼓励户外体育旅游。鼓励广大市民走出户外,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露营等活动。大力发展市内游、近郊游、海上游、休闲游等“微度假”旅游产品,在“微度假”过程中融入文化、艺术、体育等体验内容,丰富“微度假”旅游产品的内涵,提升服务质量。有序推进户外旅游、研学游,鼓励学校组织集体旅行或家庭亲子旅行等活动,让孩子从室内走向户外,接受自然教育。
通知提到,有序恢复跨省游。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指引,更加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等旅游业务。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所在地市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所在地市的旅游团队等。
倡导预约式消费。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完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行业指引,指导经营主体分区、分类、分级、分时开展规范运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倡导预约消费,通过提前预约、有序服务,减少人员室内聚集等候,引领文明理性消费。
及时恢复涉疫场所正常运营。发生疫情的文体旅游经营性场所,在进行终末消毒和相关疫情处置后,经区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评估认为低风险的,可恢复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