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举措》日前正式印发。未来一段时间,本市将重点从扩大就业岗位供给、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强化青年就业帮扶等四个方面,通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持续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稳住就业“基本盘”。

据了解,该举措指出,要通过开发企业就业岗位、挖掘基层就业潜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具体措施包括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搭建“国企英才”招才引智平台,规范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推进公开招聘,不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面向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招录社区工作者;落实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支持政策,鼓励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2022年12月31日前,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对2021、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考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等。

同时,为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本市还将做到“五加强”: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加强招聘对接服务、加强择业就业指导、加强实名制服务、加强就业权益维护。重点包括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离校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及时推荐就业岗位,优先支持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确保60日内帮扶就业率达到85%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逐一建立帮扶台账,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等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

在优化求职就业手续方面,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实行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另外,强化青年就业帮扶方面,围绕高端制造业、急需紧缺产业以及家政、养老、托育等领域人才需求,开展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建设培育工作;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组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定制、新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组织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带教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组织大学生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政务实习、企业实习活动,增强其就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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