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视频形式组织举办《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实施工作集中研讨。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负责人,相关检测单位负责人,水生动物疫病首席专家及特邀专家等,约150余人参加研讨。研讨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李清总工程师主持,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派员出席。
大家对《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任务进行了解读,分析了近年来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流了经验,探讨了对策。
研讨认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是《动物防疫法》和《生物安全法》赋予渔业部门的职责,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水产品有效供给、事关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作为水产养殖大国,养殖品种多,区域差异大,养殖模式多样,仅靠国家财政支持的监测工作,很难全面掌握各地的疫病情况。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放流苗种检测、《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以及下一步即将启动的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和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资格认定等各项工作密切相关,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省级以上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其他相关工作的依据和参考。研讨中大家表示,各省市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经费,统筹用好渔业发展补助政策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强化省级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确保监测范围、监测数量和质量达到要求。
当前一些地方基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存在机构被撤并、人员被削减、实验室闲置、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影响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应急处置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实施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1月,农业农村部和中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3月,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函》。研讨中大家一致认为,各省市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将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为疫病监测等相关工作提供保障,为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疫控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