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中的主体责任,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18日—3月24日持续开展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落实情况及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情况等。

检查组对部分单位存在疫情防控措施不严,餐饮具洗消、食品分类摆放、凉菜间设置、色标化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餐饮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疫情防控方面,要求进店必须查验“两码”并进行登记、营业场所定时消杀、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午检;食品安全落实方面,菜板菜刀应粘贴色标标识区分、冷藏品应生熟区分、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专柜存放、凉菜间应设置可自动开合门、专间内禁止安装灭蝇灯、禁止摆放加热设备、严禁使用非食品级的置物筐和塑料袋等。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方面,应用专柜存放、“六证一码”票据应留存齐全、分类存放,自备冷库中食材应将普通食材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存储管理。

此次共检查餐饮单位10余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0余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疫情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无忧,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增设一道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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