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张掖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实施方案》,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一二三四五”思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4207批次,其中,普通食品1570批次、食用农产品1244批次、餐饮食品1143批次。

突出“一个统一”,保障抽检规范性。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统一执行抽检计划、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进行数据分析,特别是对抽样程序、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进行了全市统一,确保用同程序抽、同项目检、同方法验、同标准判,规范抽样检验,全市一把尺子评判同类别食品安全状况。

推动“两个结合”,提升检管同步性。坚持抽样过程与现场执法相结合,食用农产品、进口冷链食品抽样由2名执法人员参与,在抽样的同时,执法人员对被抽样单位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坚持抽检结果与靶向监管相结合,定期向卫健、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通报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信息,充分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强化针对性监管。

构建“三位一体”,促进评估精准性。首次将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纳入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范围,市级开展监督抽检460批次、风险监测100批次、评价性抽检150批次,科学构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

采取“四项举措”,强化抽检靶向性。改变首选生产企业抽样的模式,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全部以经营环节购买样品为主,抽取直接面向群众、百姓日常消费的食品进行检验。扩大抽检业态的覆盖面,对同一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时每次不得超过3个批次。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加大对往年检出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检频次。科学细化全市各县区食品抽检计划频次及数量,落实时间、区域、品种“均衡抽检”。

做到“五个到位”,增强处置有效性。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明确分级负责的核查处置职责,确定国家级75个自然日、其他核查处置任务90个自然日办结的核查处置时限,提出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5个工作日内公示的要求,切实做到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和信息公开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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