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48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9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丹阳市开发区潘鸿武好又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丹阳市稻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锅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销售的石鲟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三、无锡万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楷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镇江市丹徒区新城小郁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河虾(中),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郁卫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河虾(大),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盐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解冻)秋刀鱼,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新村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特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好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蛋糕(添加木糖醇蛋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山路店销售的标称西藏地球第三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无锡五谷食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藜麦水果麦片(其他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九、苏州杰明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