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约谈会,开封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市场监管局主管局长,包装饮用水企业负责人等三十余人参会。会议由开封市食安办副主任盛强主持。
“各区局、各包装饮用水企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我们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封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民说。
开封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民发表讲话
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依法经营;企业人员按要求开展培训,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将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考试情况作为评价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指标;通过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前“强制学”、检查中“整改学”、处罚后“反思学”等方式,不断培养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律能力和诚信建设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要切实履行日常检查责任,按照“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行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监管,实现工作责任到岗到人、监管对象全面覆盖;要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确保辖区内所有生产包装水的企业排查一遍。
加大惩戒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不规范生产行为,监督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立即核查,严肃查处;坚决取缔违法生产、无证生产“黑作坊”“黑窝点”;对不能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停业生产活动;对食品安全生产条件严重缺失,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差”企业,依法坚决给予取缔;结合监督抽检对辖区内包装水生产企业和学校进行专项抽检,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召回,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处罚。
开封市食安办副主任盛强在主持会议时强调,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管理能力保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责任约谈、信息公开力度,严惩重处违规违法行为。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任务,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没有终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