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据韩媒报道,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国立国语院制定了《公共用语的外语翻译及标记指南》,内容包括餐饮食品名称用英文、中文、日文进行标示的指南。
此前,只有翻译及标记公共用语的英文指南,但考虑到韩国的外国人访问比例,将其范围扩大到中文和日文,制定了相关指南。
在将餐饮食品名称用中文标记时,要突出食材名称、味道、烹饪方法、形态中有特征的要素,进行简洁的翻译。
如果餐饮食品名称是汉字词,就翻译为汉字词,如果汉字译成其他意思,就翻译成在中国通用的词语。
纯韩文的餐饮食品名称如果有对应词,就翻译成在中国通用的表达方式,若在中国没有对应词,就活用意义、起源等进行翻译。
韩国将认可在中国广泛使用的餐饮食品名称的惯用标记,如果使用了两种以上的材料,就按照韩文名称的材料名列举顺序进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