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在传承创新中加快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强区。

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广西拥有公办县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104所,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2.18万人。

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立涵盖所有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医医院的治未病中心(科室)网络,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83.1%。

不断加强医联体建设。广西有37所公立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48所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建立县域医共体。

广西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稳步提高

出台《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广西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12项举措。积极构建涵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骨干网络。

实施广西名中医培养工程。遴选新一批广西名中医,开展广西名中医及其学术继承人培养工作,建设各层级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名中医工作站,开展“名中医八桂行”活动。

实施广西中医药岐黄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药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广西入选国家中医药创新团队、岐黄学者、优秀人才的后备力量。

实施广西中医药薪火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中医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稳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及水平。

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深化拓展

打造中医药合作平台。12月9日,桂澳经贸合作暨中医药合作恳谈会举行,桂澳两地中医药合作交流不断深化。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加强对话交流,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

对外交流取得一定成果。与老挝、菲律宾等36个国家相关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共同推进药用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开展药用植物资源普查。联合编写《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草药典》,共建老挝药用植物园。

依托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及国际合作基地平台,通过开展联合办学联合培养、师资教育、建设分中心等方式,组织开展对老挝、柬埔寨、缅甸等东盟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传统医药人员培训。

与中国澳门、泰国等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围绕常见高发的疾病,联合攻关,共同分享传统医药研究成果。

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传播,在柬埔寨、老挝有关医院设置中医科,建立中国—东盟民族医药远程诊疗试点平台,为当地民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中,广西中药资源物种7506种,位居全国前列。遴选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共117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纳入大健康产业“四个一百”培育工程,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打造“桂十味”道地药材品牌,包括肉桂(含桂枝)、罗汉果、八角、广西莪术(含桂郁金)、龙眼肉(桂圆)、山豆根、鸡血藤、鸡骨草、两面针、广地龙10种广西道地药材品种。聚焦“桂十味”深度开发,培养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牌,完善现代市场流通体系,促进“桂十味”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广西将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中医医院能力和内涵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局面。

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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