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
根据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并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自2022年5月1日起,特殊化妆品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
公告指出,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书授权、扫码验真、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注册人应当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电子注册证。
试行期间,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并行发放。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纸质注册证发放的同时,电子注册证将自动推送至注册人(境内责任人)网上办事大厅的法定代表人空间。注册人(境内责任人)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的证照”栏目,查看下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下载电子注册证。
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时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