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33岁的网红女主播“豫北女保安”赵冯冯不幸遇害,犯罪嫌疑人是她的“粉丝”,曾为其打赏不少。“线上刷得爽,线下悔青肠”。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一些主播靠打赏赚得盆满钵满,但围绕直播打赏产生的各类纠纷也日益增多。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38亿,占网民整体的63.1%。另外,2015年我国视频直播行业付费用户仅有770万,到了2019年增长到3610万,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7.2%,用户付费率也上升到9.6%。我国网络直播用户群体越来越庞大,打赏主播的付费用户也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高,打赏收入成直播平台、主播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
与此同时,因为直播打赏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给直播平台、主播带来丰厚收益的打赏行为,因没能得到有效规范,从而衍生了不少乱象,较为常见的有未成年人打赏乱象。诸如有“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彩礼”“‘90后’出纳挪用4826万元公款,一年多时间打赏主播2000多万元”等等,类似问题屡见不鲜。
为了获得更多打赏,主播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刺激、诱导网友打赏,比如有的直播间会将赠送礼物的粉丝进行排名,赠送高额礼物的粉丝会获得主播额外的关注和点名互动……这些刺激手段就更容易让网友进行激情打赏、高额打赏等非理性消费。
要防范这种非理性消费,就要做好相应防控,要采取有效措施让双方都变得“理性”起来。早在今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而如果用户的打赏频次和金额超过设定的阈值,平台就会进行提示,建议用户冷静一下;管理规定也将会要求平台对单笔打赏的最高额度加以限制,从而限制高额打赏;对于未成年人打赏行为,则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遏制。
此前,最高法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也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让直播打赏的授受双方都“理性”起来、冷静下来,主播、平台不至于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网友也能理性打赏、理性消费。通过直播打赏设置冷静期等措施,实现行业规范;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司法惩戒与保护;广大网友也不要盲目消费。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等非理性消费,从而给造成一些用户盲目消费、狂热打赏的直播打赏浇上理性的“凉水”,有利于保护好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未成年人成了直播打赏利益相关方“围猎”的“猎物”。让直播打赏不再是一场“冲动消费”,这样也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符合行业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