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财经4月12日报道,近日,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款24万元。

信用中国网信息显示2022年1月17日,华润雪花啤酒聊城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91mg/L,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以及《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中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标0.182倍。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相关规定,加之华润雪花啤酒聊城公司主动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华润雪花啤酒聊城公司处罚款24万元。

华润雪花聊城公司受罚详情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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