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月,我国疫情出现多发频发态势,但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隔离险要下架的消息却此起彼伏。不少保险销售人员在表示,正在热卖的隔离险产品马上要下架了,有需要的朋友欲购从速……

经客服人员确认,产品下架并非子虚乌有,未来是否重新上架也未可知。本为需求旺季,为何热销产品“逆势”下架?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隔离险下架“刷屏”

3月以来,全国本土新增确诊病例及本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3月12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807例,涉及吉林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广东省等多个省市。

包含隔离责任的短期意外险(简称“隔离险”),作为可以让投保人在隔离期内享受津贴补助的新型特色保险产品,此时正是需求高峰和销售旺季。但日,保险公司并没有推出新产品抢占市场,甚至还传出了产品将要下架的消息。

3月12日,关于隔离险下架的消息几乎在保险营销人员的朋友圈刷屏,多位营销人员均表示,众惠相互惠无忧意外险将于3月17日下架、众安保险爱无忧意外险将于3月15下架。

为了解事情原委,北京商报记者拨通了这两款产品承保公司的客服电话。众惠相互财产保险社客服人员表示,惠无忧意外险将于3月17日0时下架,暂时也不会上架了。对于下架原因,客服人员只是模糊地表示,是公司内部决定。不过,众惠相互财产保险社的另一款隔离险产品并没有下架。众安保险客服人员也表示,众安爱无忧部分渠道已经停售。

此外,另一款热销产品——复星联合爱无忧意外保险,此前也出现了下架的情况。

赔付率高企叠加投诉率激增

“这些将要下架的产品是‘网红产品’,产品价格不高,保障范围广,是很多客户首选的热销产品。”一位保险营销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本为需求高峰,为何热销产品“逆势”下架?该营销人员表示,隔离险定价不高,有保障需求的客户都会购买投保,而期国内多地出现疫情,保险公司或是担心赔付率过高,下架后可能会对产品进行调整。

某寿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则表示,隔离险保费低廉,并不是盈利“大头”。保险公司推出隔离险的目的在于通过隔离险引流,进行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但隔离险毕竟是新兴产品,此前没有类似产品开发经验,保险公司可能出现了“赔本”的情况,下架是可以理解的。

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分析表示,期各地疫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弹,隔离险赔付率大幅度提升。此外,部分投保人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情况有争议,隔离险引发的理赔纠纷和消费者投诉激增,也是部分公司下架产品的原因。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黑猫投诉台,以“隔离险”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相关投诉有1700多条,主要投诉点在于理赔问题。例如,一位匿名用户投诉表示,自己因次密被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符合理赔条件,却因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申请理赔被拒。

不过,因赔付率高而下架、停售保险产品的情况并不罕见。徐昱琛表示,此前,P2P信用保证保险、手机碎屏险(部分手机型号)、航空延误险等产品也出现过因赔付率高而下架或停售产品的情况。这其中,航空延误险等产品在经过费率调整和优化后,能够重新上架销售。但P2P信用保证保险承保风险过高,且涉及其他业外风险,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碎片化产品应充分积累数据,切勿盲目跟风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张俊岩分析指出,保险的本质是通过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类似隔离险等碎片化产品,仅针对风险相对集中的特定人群,容易带来经营风险。

那么,对于此类将单一风险放大的碎片化保险产品,为防止出现赔付率过高、“赔本赚吆喝”的情况,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徐昱琛表示,保险公司应理开发此类产品,不能盲目跟风。并且,此类保险产品在设计之初应把握好风险控制,尽量避免出现大额承保亏损;也要保证有合适的销售渠道,能达到一定销量,形成销售规模。另外,从消费者角度而言,应尽量满足消费者合理预期,尽量避免出现理赔纠纷和消费者投诉等问题。

张俊岩则表示,保险产品设计、保险业务开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合理的定价需要有比较充分的经验数据积累,开发产品时要注意依法合规、不影响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盈利本就比较难,如果片面跟风不注意控制承保端的损失,很难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正如银保监会在《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中所指出的,保险公司应端正经营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

对于此类产品,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徐昱琛表示,一方面,消费者应充分了解投保产品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也就是看清楚这款产品保什么、不保什么。另一方面,消费者更应该清楚知晓产品的理赔流程和所需要的理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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