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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明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议审议通过了《阜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阜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共17条内容,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结合阜阳实际,重点就细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下一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将评议考核工作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的良好契机,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各项工作,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