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遏制商标侵权及制假、售假行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双打”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打击假冒贵州茅台等名酒专项执法行动。
3月30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打击假冒名酒专项执法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并邀请五粮液、剑南春等知名酒类企业区域经理到会为执法检查人员做酒类专业知识和识假辨假技能培训。
执法人员以秦州、麦积两区各大商场超市、酒类批发商及专卖店、专营店为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侵犯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中国驰名商标及“傍名牌”违法行为案件;集中打击销售假冒酒类商标、仿冒知名酒类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优酒及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打击利用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五粮液集团等名酒商标作为经营场所门头或营业招牌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酒类市场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指导酒类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引导酒类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同时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酒类经营单位28家,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
信息来源
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