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7岁小孩放鞭炮砸碎井盖,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人受伤

2月1日,河南漯河3名7岁小孩放鞭炮砸碎井盖。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人受伤。发生这样的悲剧,真的很让人心痛。为什么正月初十了还放鞭炮?而且,家长在屋里看电视,让三个这么小的孩子放鞭炮玩,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应该是鞭炮点燃了下水道里的气体,产生了这样的爆发力,不然单纯的鞭炮不会这样。

这么小的孩子放鞭炮,大人要在身边,不然怎么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我们不能把这个完全归咎于鞭炮,也绝不能得出烟花应该全面禁放的结论。如果不放鞭炮,不玩火柴,也可能有炸井盖的后果。

三个孩子调查到底是哪一个放的鞭炮没有意义,都是受害者。而且,一个放鞭炮的7岁小孩,即使杀了人,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方面,家长要相应协商才行。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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