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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2月30日起,特殊食品经营备案被纳入北京市“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对仅销售预包装特殊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不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以前,销售特殊食品除了正常办理营业执照以外,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的政策出台以后,销售预包装的特殊食品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进行备案即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节省了群众办理时间,降低了经营特殊食品的门槛。

如何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

1. 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简称“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备案业务。

2.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同时,在经营范围选择“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并填报《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表》。

3. 备案完成后,备案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我的业务”菜单自行下载、打印、使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注销表》。

4.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许可证继续有效,在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自2022年12月30日起,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补办、延续申请。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多证合一”登记改革,提供多元便捷、高效集成的政务服务。

供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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