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市委八届4次常委会精神,今年3月以来,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四个部门组成4个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学校及周边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督促指导工作,全面了解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和实际情况,查漏补缺,排除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推动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见效。

督导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情况,包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治措施、整治成效、宣传引导、机制创新等方面。实地检查了各县区多家学校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考察了解各县区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管理和安置工作推进等情况。

督导组指出,从现场督导情况来看,各县区局均能平稳有序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供餐管理,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逐步清理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稳步有序规范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摆卖行为;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鼓励学生家长代表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加强联合执法,严惩重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同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

督导组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持续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和执政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保障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最严厉的问责”,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按照“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准确定位工作目标,明确制定工作对策,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四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层面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条块联动,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深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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