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2022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方案》,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内食品超市(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销售店为重点对象,统筹推进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以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各项工作。

方案明确,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切实提升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控制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的进货查验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长效制度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凡是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超市(小卖部)。按照“资质合法、行为合规、产品合格”的原则要求,严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校园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

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提档升级,建成运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店和食品销售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鄂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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