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平湖市近期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市场监管局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坚持“人物并防”,坚决筑牢平湖市进口冷链食品精密智控疫情防线。

01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守好冷链物防阵地

迅速组织力量对我市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重点生产、经营、仓储物流单位开展全面排摸,并督促企业通过“冷库备案系统”备案。依据《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规范(3.0版)》,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冷库、生产经营单位等冷链物防重点场所的规范管理。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是否齐全、“三专”(专用通道(或同一通道错时)进货、专库(区)存放、专柜(区)销售)是否落实,确保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764人次,排查出全市共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43户,进口水果经营主体85户,冷库46个。发放《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告知书》678份,签订《重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自我承诺书》678份,形成“浙冷链”溯源码131222个,激活率、扫码率、赋码率均达到100%。

02

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消除人员风险隐患

及时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浙食链”“浙冷链”“冷库备案”等系统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对系统中登记上传的直接暴露人员和间接暴露人员的信息进行查验核实,确保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准确无误。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每日监测健康状态并加强个人防护方可上岗操作,组织员工按照冷库、生产经营单位直接暴露人员每7天1次(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缓化前端工作人员一周进行2次);非直接暴露人员每28天1次的频次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应检尽检”。

目前我市共有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从业人员686人,其中直接暴露人员595人,间接暴露人员91人,已全部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03

加强保供单位管理,保障物资食品安全

加强对5家大型商场超市、农产品展销配送公司、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以及民生保供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资质、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关键控制点把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合规使用、出厂检验等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通过阳光工厂、浙食链、浙冷链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在线抽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确保供应物资食品安全。

3月13日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5人次,检查民生保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9家次,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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