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泉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日前,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零售)市场、商超等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制度,落实每日快速检测的批次和频率,重点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面覆盖新鲜果蔬、腌(干)制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水产干品、肉制品、熟食凉菜、米面制品等8大类,检测项目应包括农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违禁兽药残留等。批发市场每日检测不少于100批次(水果批发市场50批次),一类农贸(零售)市场(300个摊位以上)每日检测不少于30批次,二类农贸(零售)市场(200~300个摊位以上)每日检测不少于20批次,三类农贸(零售)市场(100~200个摊位以上)每日检测不少于10批次。

二是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义务,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源头可溯、流向可追。

严格加大餐饮环节监管

一是指导疫情波及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商务部门综合研判集中配餐的工作预案,按照封控区的位置、人口规模、周边环境等因素协助遴选符合条件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集中供餐企业。

二是在确定集中配餐后,部署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参照重大活动保障的形式,派出执法人员入驻配餐企业和供餐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三是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封控区业主单位或社区设立相对固定、经过全面消杀且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场所作为集中配餐食品的缓冲区和备餐区,指定专人负责配餐食品的验收、交接和发放,严防严控配送过程的二次污染和病毒传播。

严格督促外卖平台落实责任

督促和引导外卖快送平台压实主体责任,保证平台内经营者、配送站点和快送人员各个环节疫情防控到位,切实落实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快送人员健康检查频次,对快送人员是否是疫情高危人员进行摸排,如有异常症状及时按防控疫情要求处置。

二是落实快送人员防控知识培训,为快送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基本防护用品。

三是严格要求快送人员佩戴口罩、手套,不扎堆、不聚集,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加大对外卖送餐配送站点、配送餐箱、配送车辆、物流周转用具的清洁消毒力度,要求责任到人。

五是切实履行收寄验视制度,确保收寄过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六是推广“无接触配送”方式,采取将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的方式完成隔离快送,最大幅度降低人员间的接触频次。

七是指导快送人员积极参与疫情群防群控,服从寄收地社区日常防控管理。

八是指导快送人员在收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九是督促美团、“饿了么”两个平台在封控区设置电子围栏,不得承接封控区居民的外卖订单。

十是加大对管控区、防范区周边网络订餐商户的现场检查,全面排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严格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督促食品生产单位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安排,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做好信息报告、企业内部人员排查及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

二是督促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好员工健康管理和报告制度,开展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应严格洗手更衣,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口罩,做好洗手消毒工作。

三是要求食品生产单位保持生产期间场所整洁卫生、加强通风换气,对原辅料库、生产场所、人员通道、更衣室、物流车辆等进行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四是组织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自查自纠,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与生产环境消毒消杀、专库(柜)专人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五是督促食品生产单位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遇有密切接触者或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点消杀、流调、密切接触者隔离、生产场所终末消毒、封闭等相关应急措施。

六是督促各粮油加工品、饮用水、糕点等涉及民生食品生产单位在做好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生产,保障社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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