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3月15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助力“3·15”专项系列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采用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到万佳超市、家家福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有重点、有目标地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类生鲜肉类、冷链食品、熟食、干果、米、面、油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专项检查。行动中,联合检查组还针对各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进行检查。检查人员重点对商户食品进货票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包装、保质日期以及市场环境卫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进行检查,并与经营单位负责人签署“共促消费公平”承诺书。
3月15日上午,普安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的集中销毁活动,假冒伪劣商品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运往废物处理厂进行集中销毁。本次销毁的伪劣商品来自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包含多种冒用他人商标、使用近似商标的“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此次销毁活动全面打击了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食品安全更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把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检察机关的一贯坚守。近年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为民服务、注重为民办实事,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服务群众的能力,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环境起到了督促和净化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检察服务,为促进消费公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