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202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方案》,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按照集中统筹、分类保障、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高效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全力支撑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对新开工项目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要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上门服务,指导开展用地报批工作。根据项目计划开工时间,倒排时间节点,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助推项目按计划落地开工。
对续建项目要分类制定用地保障服务计划。对尚未保障用地的,抓紧办理用地审批;对已保障和部分保障用地的,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后续用地合理需求做好服务保障;要加强土地供后监管,防止闲置和低效用地。
对预备项目要加快办理前期用地手续。要提前介入,引导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合理核定用地规模。要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关,从源头上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
要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考核问效机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定期通报各地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通报批评2次以上(含2次)的市,将取消其参与自治区级奖项评选资格,并相应扣减绩效分;对造成未批先建重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对工作成效显著、用地保障率排名靠前、使用存量土地保障项目占比高的市给予绩效加分奖励。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好工作落实,要及时梳理存在用地问题的项目清单,主动靠前服务指导。要用好重大项目用地服务监测“一张图”信息系统,严格落实“一码管地”要求,全面实现信息化动态跟踪、分析、监管重大项目用地情况,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记者:唐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