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去年以来,市委编办与市直相关部门一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积极适应开发区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开发区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全体起立,全员竞聘”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完善领导体制,强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明确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一般由专人专职担任,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当地党政班子成员或主要领导兼任等有关要求,明确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市委选优配强主要负责同志,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硬、业务水平高、开放意识强,懂经济、会管理、善协调、能服务的干部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真正把优秀的干部放到开发区建设的主战场。为保持开发区相对稳定,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的任职时间一般在3年以上,并在年龄梯次和专业结构方面进行了优化组合。加大了对开发区干部的激励关怀力度,提出了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或交流使用的措施。
优化机构设置,创新编制管理。提出了按照党政合设和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结合开发区功能定位,科学设置开发区管理机构,构建高效率组织体系的机构设置方式。要求按照大部门体制和扁平化管理,运用市场化机制,整合归并内设机构,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健全党建工作机构,突出经济发展部门。实行开发区内设机构限额管理,各开发区可根据发展需要在限额内自主设立或调整内设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党委机构编制部门备案。鼓励各开发区结合工作特点,统筹使用行政编、事业编,实现编制资源集约化利用,科学化管理,促进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下放管理权限,科学设置岗位层级。下放了管理层级和岗位设置权限,各开发区可根据工作职能和承担任务,设置内部管理层级和岗位,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能力管理。管理机构内部可按层级设置若干主管、主办岗位,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赋予开发区在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财政融资等工作领域设置特设岗位的权利。
打破身份界限,推行全员聘任制度。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和职员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公开聘用、人岗相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员使用采取聘任制方式进行,各开发区根据岗位需要和人员素质要求,实行岗位公开、择岗自愿、竞争上岗、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档案封存化”管理,继续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调整职务、职级、岗位等级、技术等级、档案工资,进行年度考核,办理人员流动。
各开发区与拟聘任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届满或经考核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过解聘、辞聘等形式解除关系。
突出主责主业,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赋予开发区自主的绩效薪酬制度,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可承受能力和财政增长情况,灵活掌握绩效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的灵活分配方式。突出项目建设、产出强度、科技创新、发展质量、对外开放、营商环境等方面考核指标的利用,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总量的确定依据。各开发区根据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制定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记者:郑芃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