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3月1日是《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实施首日,嘉兴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局“浙江外卖在线”应用集中攻坚行动统一部署,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整治行动,开出全省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开出全省“首日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3月1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动,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整治。在行动中,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新兴街道真合路一家从事网络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安装“阳光厨房”,且未使用“外卖封签”。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相关规定,当场对该商户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了法规宣贯。3月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网络餐饮单位810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51张。

同步网络直播“阳光执法”全过程

联合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天目新闻客户端,于3月1日上午11点至12点,在经开区华府八佰伴购物中心开展了网络直播检查活动,本次直播在天目新闻客户端和央视网等平台同步进行,累计在线观看超70万人次,全网总点击量超200万次。媒体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检查了6家从事网络经营的餐饮单位,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张。

“集中攻坚”加强商户宣导督促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2月起,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宣传力度,重点围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督导网络餐饮单位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47人次,宣导督促网络餐饮单位6768家次,发放告知书7000余份,媒体宣传报道35次。

下一步,嘉兴市将持续开展“浙江外卖在线”应用集中攻坚行动,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整治一批、处罚一批、公示一批”违规商家,全面提升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推动网络餐饮高质量发展。

外卖封签封住了外卖的包装封口,避免在食品配送中被污染,确保了送餐过程的安全。

外卖在商家、送餐人员、消费者之间传递,只有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而外卖封签是否破损是认定各方责任的重要证据,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餐饮商户的一种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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