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米宽的路被邻居占了一半,挖掘机拆了邻居家的墙

近日,河南一男子在外务工3年回家后,发现家门口原本3米宽的路被邻居占了一半。在和邻居沟通无效后,他喊来挖掘机拆了邻居家的墙。

律师认为,如果情况属实,曹先生的行为应属于私力救济,但如果在过程中拆毁了邻居家不占道的墙体,应该给予相应赔偿。

1月7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当事人曹先生。他表示,自己的老家在许昌市鄢陵县。由于常年在北京务工,他已经3年没回家。这个春节,他想早点回来,探望年近80的父母。

3日回乡那天,本来心情很高兴,没想到自己却被堵在家门口的巷子里,车子开不进去。

以前,这条原本将近3米的土路能勉强通过车辆,如今被巷口邻居家扩建的墙“堵死”。他用卷尺测量发现,通道仅有1.7米。

“把我们里面几家给堵死了,过车都不方便。”曹先生说。

随后,他与建墙的邻居商议拆墙复路,并表示愿意自掏腰包,不料被对方拒绝。1月5日,他叫来挖掘机,将邻居家往外扩建的墙全部推倒。

一段视频显示,灰色的水泥墙被挖掘机由上而下推倒,旁边一男子在指挥、观望。另一段视频显示,墙被拆掉后,物料堆积在曹先生邻居家附近,部分散落于道路两旁。墙推倒后,道路明显变宽。

曹先生告诉九派新闻,和巷口邻居关于“路”的争执,不止这一次。

前几年,村里扶贫修路,但水泥路并没有通道他家门口。因为按照规定,水泥道路至少要有3米宽,这段土路宽度为2.9米,而且巷口旁邻居家的围墙墙体不直,向户外倾斜。

当时,施工方怕修路时把墙碰倒,需要赔偿。后来,村支书尝试与曹先生的邻居沟通,对方索性拒绝修路。

曹先生称,村干部甚至提出由巷子里其他居民出人工费、材料费,但邻居一直不答应。没能等到处理结果,曹先生就离乡务工了,“都是农村人,靠在家里种地挣不到钱,你不可能常年在家等着处理这件事。”

他表示,这几年下雨的时候,父亲都是蹚水从家门口过去的。平时谁家扒房子,母亲就开着小电动车,去拉些土垫一垫。对二老来说,出行很不方便。

面对擅自修墙侵占道路的邻居,曹先生叫来挖掘机,将扩宽的墙全部推倒。他回忆,拆墙当天,邻居并不在家,电话也不接。

邻居占用公共通道是违法行为吗?当事人曹先生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

谭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也就是说,相邻关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交付公平合理处理相邻关系,不能只为自己方便,而侵害他人的相邻权。如果侵害到了他人的相邻权,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而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而在本案中,邻居占用的是公共通道,还不是占用自家土地,并且,占用公共通道严重影响了当事男子的正常通行,包括车辆正常通行,所以,邻居占用公共通道的行为涉嫌违法行为,当事男子可以要求邻居拆除占用的围墙,恢复原状。

谭律师认为,曹先生的拆墙行为,是在邻居已经切实影响到其车辆出行的情况下发生的。他曾尝试通过其他方式救济,无法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此,他自行拆墙的行为属于私力救济。不过,私力救济也要避免给邻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如果拆墙行为侵害了邻居的合法权益,将原本不占道的强给推倒了,曹先生需要给予邻居一定的赔偿。

对于邻居的行为,如果曹先生与其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村委会、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处理,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过,由于曹先生的车辆急需通行,自行拆墙不失为最直接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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