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旅游、餐饮等行业应当逐步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用记录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等。

建议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对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央视记者 蒋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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