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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卫生健康委今日在官网公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于中国农工民主党界别提出的《关于在全国推行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与诊断的提案》,经商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答复中提到,国家医保部门采取排除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产前检查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并未排除在外。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医疗技术发展、本地区医保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医疗技术水平等不同,纳入的具体医疗服务项目和支付水平有一定的差异。

另外,关于对相关服务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答复中指出,产前基因筛查项目中的实验室基因检测、产前诊断机构承担的相关服务均属于服务项目,受服务半径的影响,竞争不充分,尚不适宜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且按当前的职能配置,相关部门并无对服务项目集中采购的职能。按照现行政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国家医保局目前正在指导地方按照“剂耗分离”的原则,对诊断试剂开展集中采购,促进试剂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据了解,为规范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技术的临床应用,2016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发布相关技术规范。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就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机构准入、加强知情告知等6方面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政策,加强投入保障力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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