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25亿跨省流动人口的就医结算需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在有序推进,这将进一步方便跨省异地工作、居住的群众看病和费用报销。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如何办理?哪些渠道可以办理?近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了相关情况。

“目前,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已经覆盖了97.6%的统筹区和12万家定点医疗机构。”李滔介绍,91.7%的县都有一家以上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累计结算突破1000万人次。

李滔表示,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上是相同的: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目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当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都是按照就医地的政策执行。

参保地政策——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就医地管理——参保人跨省就医时要遵循就医地服务和管理规定,就医地的经办人员为异地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相同的经办服务。

简单来说,跨省异地就医时,医保哪些能报要按照就医地的规定,但是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能报多少要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同时,就医地要为参保人提供相应服务。

李滔还表示,在流程方面门诊和住院稍有不同,从“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变为“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从“持卡”到“持卡码”虽然只多一个字,但是在一些流程上还有一些优化和改进。

先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门诊仍然需要备案,但现在备案和两三年前的备案有一些优化。一方面备案优化,部分参保地参保人不需要单独为门诊进行特别的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从线下到线上,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的跨省通办,无需回到参保地开通备案。同时,备案的流程更加便捷。另一方面,备案时门诊和住院可以同步备案。如果前期参保人办理了外出住院的备案,在跨省门诊时可以不用再开通备案,就视同已经开通了备案。

选定点——在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还是要进行选择,大部分的参保地都延续了住院定点机构选择的相关规定,可在就医地任何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就诊。也有一些参保地结合当地分级诊疗的要求,采取了与统筹区内就医的相同管理方式,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也要在就医地选择几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可查询参保地规定。

持卡码就医——原来是持社保卡可以直接结算,现在多了一个介质,就是医保电子凭证。除了社保卡外,参保人就医前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激活使用个人医保电子凭证,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亲情账号功能,帮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收费结算时,直接点开手机上的电子凭证,展示二维码,实现扫码跨省直接结算。

“通过三年的努力,国家医保局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住院扩大到了门诊,流程也从线下的手工结算拓展到了线上直接结算。现在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和流程可以说是在2018年基础上的升级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更广、流程更简化、服务更便捷。”李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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