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菜心每公斤要30元,是当天‘广州市菜篮子’公布的本地菜心平均零售价的3倍多。”日前,广州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桥东市场某蔬菜档口存在哄抬物价行为。随即,监管部门对该蔬菜档口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疫情突发后大幅度提高蔬菜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这是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8日通报的价格违法案件中的一件。根据通报,5月28日至6月7日期间,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哄抬价格”,“‘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6宗价格违法案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岳德表示,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重点区域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疫情财’”、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民生供给稳定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6起涉疫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荔湾区桥东市场某蔬菜档哄抬价格案

6月3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将石围塘街调整为封控管理区域,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石围塘街封控管理区域内。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本地菜心的销售价格(15元/500克),远高于当天(6月3日)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中本地菜心零售价(4.655元/500克)。

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蔬菜销售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和案例三:番禺区南浦综合市场某猪肉档加价销售猪肉案

5月30日,执法人员对番禺区南浦综合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市场内某亮猪肉档和某彬猪肉档在销售瘦肉、排骨等商品时,收取标价以外未标明的费用。

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分别立案调查。

案例四:番禺区洛浦冯某某食品店加价销售猪肉案

5月30日,执法人员对番禺区洛浦冯某某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售的部分商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荔湾区茶滘市场蒋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6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荔湾区茶滘市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西红柿、土豆、冬瓜、娃娃菜等农副产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花都区某药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6月4日,执法人员对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的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销售的口罩未明码标价。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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