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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至16日,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检察院对辖区桶装水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并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等指标进行检测。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产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源水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卫生要求,循环用水桶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等是否符合法定必备条件和环境卫生要求,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注是否规范,同时,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桶装水生产企业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现场责令整改;抽样13批次,检测工作正在进行。(秦都区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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