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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我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能力,2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会议。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相关产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李强博士对《办法》进行了宣贯,重点讲解了《办法》出台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实施建议,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会议指出,《办法》细化了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为加强企业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了遵循。会议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所属监管人员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泛开展宣贯;同时,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控制度,提高合规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随机检查指导。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分管领导、科(股、队、所)长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22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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