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来临,喜气迎春开学在即,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春季开学季饮食安全注意事项发布温馨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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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主体责任要落实
1、学校(含幼儿园)要提前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清理食堂加工制作场所、库房内的货物、工用具、容器、设施设备,清除过期食品及原料、杂物等,彻底清洁餐饮具、工用具、容器、设施设备、操作台面等,通过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消毒剂喷洒擦拭和拖拭等措施,对食堂空气、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同时确保就餐场所开窗通风。
2、学校(含幼儿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含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和记录台账。
3、食堂运营要遵守规范要求。食堂员工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方可上岗,建立并落实员工健康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立即按要求报告处置。员工需全员全程着工作衣帽、佩戴医用口罩、加强洗手消毒或佩戴一次性手套进行操作。口罩、帽子、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储备充足,工作服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控,做到“三防”设施完善,粗加工食材清洗水池分类使用,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标识清楚区分使用,冷藏冷冻、餐具消毒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冷冻-12°,冷藏0-8°,煮沸消毒100°,红外线消毒120°)、生熟分开储存,留样冰箱、留样盒等设施符合要求,备餐间按专用操作区域或专间设置,温控设施正常运转。
采取饭菜打包或到教室分餐的,应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制作时间(烹饪后至食用前不超过两个小时),强化配送过程餐食的防护、保温措施,及时对配送餐具的容器、工具、车辆等进行严格清洗消毒、保洁。
严格食品及原料(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做好索票索证、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亚硝酸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二、校园周边饮食消费要留心
学校师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食用。
需要在校外就餐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在外就餐时,推荐选择风险等级低的就餐场所。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将其信息等级评定,其中评定为A级(低风险),B级(较低风险),C级(中等风险),D级(高风险)。
购买零食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不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食品,不喝生水,不食用来历不明、颜色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熟食和饮品等食品。尽量不食用或少食用“五毛”“一元”食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在无证经营门店或摊点处购买食物。
三、良好饮食习惯要养成
饭前便后要勤洗手,避免裸手直接接触即食食品;餐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洁消毒,保持清洁,提倡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不扎堆用餐。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要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四、日常饮食要均衡
家长和学校应重视学生的一日三餐,谷物、肉类、蛋、奶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搭配合理,充分保证能量、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充分摄入。
冷饮、冰淇淋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避免食用生食鲜肉制品、水产品等。
零食可在两餐之间适当食用,睡前不吃零食,以免造成肠胃负担,引起失眠、龋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