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高风险食品引发食物中毒并给广大消费者日常饮食提供参考,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整理了部分常见高风险食品,发布消费提醒如下。
一、警惕黑木耳、银耳和湿米粉、河粉等米酵菌酸中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潮湿多雨的天气,泡发的黑木耳、银耳和湿河粉、米粉、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吊浆粑、糍粑、醋凉粉等谷类发酵制品以及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薯类制品,存放时间过长,容易被环境中的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会损害人的肝、脑、肾等器官,导致食物中毒。
消费者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注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上述食品
在选购河粉、米粉(线)尤其是散装称重的湿河粉、米粉(线)时,要确认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在选购木耳、银耳或其他谷类发酵制品、薯类制品时,要选取具备正规资质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购买,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在购进上述食品时,还应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溯。
另一方面,要注意贮存时间并及时食用
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且贮存时间不宜过长。湿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应在购买当天、木耳或银耳应在泡发当天食用完。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二、警惕五指毛桃等中草药混入钩吻引起中毒
五指毛桃是我省居民常用于煲汤的中草药,具有去暑、化湿的作用。然而因其根茎的形状与剧毒的钩吻相似,容易误采、混淆。故在学校食堂是作为高风险食品进行管控,禁止食用。
钩吻(断肠草、大茶药)全株有剧毒,误食者轻则呼吸困难,重则致命,常见于村旁、路边、山坡草丛或灌木丛中,呈藤状爬行生长,埋于泥土的根系发达,常与周边其他植物根系缠绕共生。
对素来有用药材泡酒或煲汤饮用习惯的广东居民来说,可能因误挖钩吻根系或混入钩吻根系的树根而引起中毒,且类似案例不时发生。因此,切记不要自行采食不明野生植物,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中药材;在自制药酒和使用中药材煲汤前,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警惕未煮熟四季豆引起中毒
四季豆是菜豆的别名,也称为架豆、芸豆、刀豆、芸扁豆。
食用未烹熟煮透的四季豆会引发食物中毒,其有毒成分主要是皂苷和胰蛋白酶抑制物。四季豆中的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且豆中的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此外还含有亚硝酸盐和胰蛋白酶,可刺激人体的肠胃,使人中毒,并出现胃肠炎症状。
预防四季豆中毒的方法非常简单,只要把四季豆烹熟煮透即可。此外,要注意不买、不吃老四季豆,还要把四季豆两头和豆筋摘掉,因为这些部位含毒素较多。烹煮时要使四季豆外观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吃起来没有豆腥味,确保熟透就不会引发中毒。
四、警惕食用鲜黄花菜引起中毒
鲜黄花菜中含有一种秋水仙碱,也被称作秋水仙素的毒素,这种物质本身并无毒性,但当它进入人体被氧化后,会迅速生成二秋水仙碱,对人体的胃肠道和呼吸系统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能使人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秋水仙碱对人体的致死量是8到65毫克,即吃鲜黄花菜100克就可以中毒。
秋水仙碱成份在高温60度下就可以化解,因此,食用鲜黄花菜需先用开水焯过后才可食用,但是一餐也不能多吃。建议食用黄花菜干制品,因其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已消除有毒成分。
五、警惕食用野生蘑菇引起中毒
野生蘑菇难以分辨有毒或无毒,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为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蘑菇
要坚持以下原则
1.“不采摘”
踏春郊游期间,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2.“慎购买”
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3.“不贪食”
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特别是各类餐饮单位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六、警惕食用河豚鱼引起中毒
河豚鱼,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建议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七、警惕珊瑚鱼(海鱼)雪卡毒素中毒
食用海鱼要警惕雪卡毒素中毒。
雪卡毒素(又名西加毒素)是一种脂溶性高醚类物质,毒性非常强,比河豚毒素强100倍,无色无味,不溶于水,耐热,不易被胃酸破坏,主要存在于珊瑚鱼的内脏、肌肉中,尤以内脏的含量为高。
雪卡毒素非鱼类本身固有,对鱼类自身没有危险,属获得性毒素,毒素会慢慢积聚,鱼体越大,含有的毒素也越多。苏眉、东星斑、西星斑、老鼠斑、青斑、杉斑、芝麻斑、老虎斑、龙趸、红斑、红曹等11个种类,均为易感染雪卡毒素的鱼种,都曾发生过雪卡毒素中毒事件。
雪卡毒素中毒最显着的特征是“干冰的感觉”和热感颠倒,即当触摸热的东西会感觉冷,把手放入水中会有触电或摸干冰的感觉,并有消化系统症状、心血管系统症状和神经系统症状等。
因此,食用海鱼尤其珊瑚鱼要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避免在3月~4月(繁殖期)购买和进食珊瑚鱼;
避免进食1.5kg重以上的珊瑚礁鱼,而且勿吃鱼的内脏、鱼头、鱼皮,尤其是卵巢;
已经出现雪卡毒素中毒的人在3~6个月内应避免再次食用海鱼。
特别提示
1
一是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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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中山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