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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宜春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收官之年。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深化行动有关要求,11月2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县(市、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人员共对袁州区、万载县和明月山风景区的10家农村食品销售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了证照公示、经营条件、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农村食品安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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