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校园师生食品安全。3月10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召开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约谈会,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天津配餐事件处置情况和近年来鄂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环节依然存在不足,主要存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和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紫外线消毒灯放置不规范等问题,并对规范要求进行明确。会议强调,3家配送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湖北省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规定(试行)》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将持续跟进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严执法,严守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一是提高站位,安全高于一切。要深刻地意识到食品安全大于天,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基层监管人员要坚决贯彻“四个最严”原则,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各项程序规定,做到监管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供餐单位要树立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的底线,防范于未然。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职业素养。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特别是针对各单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从业人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卫生防范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细节,底线不容缺失。一方面,供餐单位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贯穿食品供应的整个环节,严格规范食堂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流程,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另一方面用餐单位(学校)也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严格规范供餐单位经营行为,倒逼供餐单位完善细节,守好底线。

四是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于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确保供餐单位食品安全。

会后,供餐单位负责人均表示将吸取天津配餐事件教训,立即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约谈会议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制度,从严抓好招聘关、培训关、内部管控关,合规守法经营,提供优质的供餐服务,时时刻刻绷紧食品安全的底线,守护好广大用餐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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