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海口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提出,到2025年,海口全市林地保有量稳定在89870公顷、湿地面积31918.09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3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和湿地保护率分别稳定在39%以上和60%以上。根据《方案》,相关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

《方案》提出,为打通森林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将在海口全市涉及林业资源相关业务的镇(街道)服务中心设立“林长制专岗”,各镇(街道)至少安排1名“林长制专岗”专职人员,接收林农急需办理的相关事项,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林业技术的传授与推广,林下经济、森林保险的业务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服务。

根据《方案》,海口将以各行政村和规划林地范围划定“网格”单元,设网格员,实施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辅助村级林长开展具体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为一个网格单元,辖区范围内林地面积小于5000亩设1个网格单元、大于5000亩小于10000亩设2个网格单元,确保在本行政村内每个网格单元有1名森林资源网格管理员(行政村管辖范围内面积小于1000亩的,不设管理员)。同时,森林资源网格管理员实时更新和核查森林、湿地资源现地数据,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生态网络感知系统信息及时更新,提高发现、报告、核查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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